临沂水源保护区等将纳入禁养区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 阅读 184
鲁南网10月15日讯 (记者 孙飞霞)为加快提升临沂全市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水平,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临沂市畜牧局出台6条措施,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此外,市畜牧局本月将对各县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配套建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检查情况予以全市通报。
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2017年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和《临沂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及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时间节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目标。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对重要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规修建的养殖场户加快清除进度。
要求各县区依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科学修订“三区”划定方案,并及时利用有关宣传渠道向社会公布。特别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区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均应纳入禁养区范围内。禁养区划定要科学合理,防止盲目扩大范围,统筹做好环境保护与脱贫攻坚、畜牧生产,避免损害合法养殖场户的利益。
通过大力推广粮改饲、农牧结合等模式,打造家庭牧场、田园综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让种养循环、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让畜禽养殖废弃物变废为宝,真正做到生态环保与畜牧生产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