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皮肤病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制定简章如下:
引进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学归国博士、硕士研究生,经我院认定具备初级职称以上的特殊人才、中级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具体引进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硕士研究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初级职称的特殊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我院认定的学科带头人可放宽到50周岁(特殊情况面议),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不能列为引进范围。
引进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引进皮肤性病专业、医学美容专业、外科专业(包括皮肤外科)、激光美容专业、皮肤病理专业、眼科专业、口腔专业等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若干名。
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符合基本条件和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可下载填报《临沂市皮肤病医院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通过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908936090@qq.com),我院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核,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30日。
咨询电话:0539-7876001,联系人:宋院长
(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二)考试
考试由我院采取专业测试、试工、面试等形式组织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和形式由我院根据引进岗位类别、专业特点等确定。
(三)考察体检
通过考试确定的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行考察体检。我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体检由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直接确定人事关系,纳入医院编制,并按规定办理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对不能纳入编制的实行聘任制,按规定办理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福利待遇原则上同在职在编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高出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附件:临沂市皮肤病医院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临沂市皮肤病医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