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
(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解难题,结合2021年度全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民生事项,现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一批)如下。
一、完善推动协调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事项内容: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为重点,推动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出针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信贷融资、社会救助等政策措施。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事项内容:深化河湖长制,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和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省下达的国省控断面目标。开展异味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和汛期前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汛前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堆、乱放垃圾及桥梁、涵闸等水工建筑物垃圾淤积问题,清除行洪隐患,净化河湖生态环境。加强细颗粒物、臭氧、碳排放协同控制,狠抓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整治,全面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发展中心
三、加强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事项内容: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9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残联、市财政局
四、关爱服务残疾人和困境儿童
事项内容:免费康复救助2000名残疾儿童,继续实施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和肢残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等项目。依托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36个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如康家园”,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技能培训等就近就便服务。落实困境儿童“手牵手圆梦行动”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关爱困境儿童“牵手关爱”志愿服务和“希望小屋”项目,全年筹资建设“希望小屋”1600处。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残联、团市委、市文明办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五、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事项内容:加强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从政策、资金、金融、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市扶贫开发办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六、落实特惠保险政策
事项内容: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按照每人不低于110元标准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一定赔付;按照每人不低于10元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给予理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扶贫开发办
配合部门: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临沂银保监分局
七、关心关爱军人军属
事项内容:实施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十百千”工程,全面推行退役军人报到“一次办好”。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提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待遇标准, 抚恤金、生活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开展“把党的关爱送到老兵心中”主题慰问,组织走访慰问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党员、退役军人老党员。关心关爱英烈遗属,分类制定走访慰问、荣誉褒奖、困难帮扶等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完善军人军属家庭困难帮扶台账和关爱机制。持续推进“为烈士寻找亲人”活动。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八、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事项内容:推进家政网点进社区,开展保障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年内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0%以上,开展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10万人次,完成国家下达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标任务,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打造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实训示范区,推动每个县区建设1家高标准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探索建立退役军人“三自、一失”数据库、军创企业信息数据库、退役军人免费公共服务机构目录、优先招聘退役军人企业服务平台,举办全市军创企业产品展销,树一批全市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建设5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训基地、10家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打造19家高品质青年驿站,为来临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免费住宿、岗位对接等服务。逐步加强与市外高校团委的联系合作,在高校依托临沂籍在校学生建立临沂“青鸟驿站”,为青年学生人才交流搭建联系平台。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团市委、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扶贫开发办
九、加强基础教育保障
事项内容:健全中小学大班额长效防控机制,新建、改扩建中小学48所,确保大班额动态清零。年内所有县区实现义务教育报名入学网上办理。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启动并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2所。启动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班)和幼儿园(班)建设,争取创建1个随班就读示范区、5个随班就读示范校。统筹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年内建成 1000套。打造家校社区同频共振模式,与时俱进共育时代新人,创建300处家庭教育实践基地。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
配合部门:市委编办、市妇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
十、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保障体系
事项内容:在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加快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达标率稳定在98%和99%以上。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年内新增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的基层医疗机构20个,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达到24个。实施精神卫生人才“千人工程”和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年内新增精神科医师10名。全面实施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以县为单位,覆盖率不低于90%。争取各级救助资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在全市开展第三轮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开展贫困“两癌”妇女救助。推进医保参保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等五项医保经办服务“跨省通办”。市内定点医院开展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推进医保个人账户“一卡(码)通行”。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部门:市妇联、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城投集团
十一、降低群众看病负担
事项内容:进一步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慢特病病种纳入门诊慢特病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落实养老、工伤保险政策待遇水平
事项内容:按照国家和省部署,继续调整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根据省政策要求,及时做好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落实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十三、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事项内容:全市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4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增加护理型床位1588张。为失智老年人免费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3000个。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将老年优待乘车政策传达落实到全体公交驾乘人员,全面推行老年人电子优待证。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
十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事项内容: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即将出台的《加强使用农产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建立全市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台账,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提升餐饮安全水平。制定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创建标准,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和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提升药品经营管理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五、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事项内容: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4.9万户以上。落实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2021年全市新开工安置房2979套,开工率达100%,发放租赁补贴1360户。新建一批“小、多、匀”绿地公园,新建15分钟“幸福生活圈”。强化公用设施配套,改造提升30万吨水厂,加快城市应急水源项目建设。新增供热能力1100万平方米。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5G网络全覆盖。改造中心城区老旧小区100个、206万平方米,增添老城韵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
十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事项内容:完成城乡房屋排查和农村经营性用房整治工作。推进农村改厕“4+N”模式,不断提升改厕质量,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五有”后续管护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省定要求。年内完成150177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路网延伸通达工程、路网改造提升工程 1000公里,改造存量危桥80座,消除通行安全隐患。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七、加快水利设施建设
事项内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平方公里。完成191个村供水提质工程,重点改善供水水质、改造村级老旧管网和配套计量设施,在6个县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加强水利防洪设施建设,完成 1 座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安全鉴定和4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完成时限:2月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 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八、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事项内容:组织开展庆祝建党百年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实施关爱困境儿童“手牵手圆梦行动”志愿服务项目。开展4200场“戏曲进乡村“活动,完善提升1000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中心。配合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打造8个全国旅游重点村、10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培育42个景区化村庄。实施红色旅游惠民行动,推出10 家特色红色展陈、10家红色研学基地,推广10条红色沂蒙自驾精品路线。推动14个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依托市科技馆,开展教育体验活动,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依托“临沂文旅云”平台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满足多样化的文化和旅游需求。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市作协、市体育局、市科协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九、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事项内容:围绕便民利企的高频重点领域,配合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积极实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推动高频事项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抓好“一网通办”“一次办好”,面向企业、群众新推出“双50”“一链办理”服务项目。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搞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扩大“拿地即开工”实施范围,推进区域性评估评价。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就近办”“一站办”“帮代办”“自助办”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配合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
二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事项内容:以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构建以“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为四梁八柱的立体防控格局。开展社会治安起底式“大清查”行动,聚焦人员核查、危爆物品清查、行业场所督查、新兴业态检查、矛盾纠纷排查,集中整治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严防较大以上事故。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信访局、市国家安全局、武警临沂市支队
二十一、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事项内容:预防政府机构失信,失信政府机构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建立省、市、县、乡、村、网格贯通的社会治理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市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若干措施。聚焦“为民服务解难题”,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与信访群众精准“结案连心”活动,力争纳入“结案连心”范围的信访事项化解90%以上,新发生信访事项即发生即化解,一次性化解率90%以上。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围绕12345市民热线反映“急难愁盼”问题进行新闻采访,推动问题解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信访局、临沂日报社
配合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
二十二、着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更大进展
事项内容:启动八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开展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和“3+N”工业互联网体系行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优势产业尝试融合。全市八大传统产业产值突破4200亿元,增长8%以上。制定骨干企业培植计划,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0家以上、省级以上“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20家以上。围绕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军民融合“两新一重”等领域,策划筹备一批重大项目,力争过亿元新开工项目超过400个。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地震台、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