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福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出栏1.6万头仔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 阅读 141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期间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费县福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出栏1.6万头仔猪项目位于山东省费县上冶镇翟家村西,项目投资1500万元,占地18亩,猪舍2栋,建筑面积6750m2,建设办公生活区、粪污处理、配电室、消毒室、消毒池等相关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费县福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费县上冶镇翟家村西
联系人:于总
联系电话:1386996287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米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22号B座2层02-A379室
联系人:张工电话:13051175986
电子信箱:302421982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邮寄或发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费县福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