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兰陵县商务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庄坞镇曹伟加油站、兰陵镇江河加油站因销售不合格油品进行现场查封,并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
庄坞镇曹伟加油站、兰陵镇江河加油站在第三季度成品油质量抽检、复检中油品质量不合格,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来源:兰陵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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