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牌 净化城市空间环境 9月17日,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高铁区域大队执法人员巡查工作中发现,在兰山区温凉河路与长春路交会处北200米路西,围挡上出现了一块擅自设置的广告,面积40平方米,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经了解,当事人系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当事人,并向其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通过执法人员宣传教育,当事人当天将违规设置的广告自行拆除完毕。 临报融媒记者 褚菲菲 通讯员 徐继文 摄
记者 褚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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