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年上半年全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依据2020年第一、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测算得出2020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即省级需向各市补偿资金额度为36882万元,其中,第一季度生态补偿资金为30026万元,第二季度生态补偿资金为6856万元。
上半年获得补偿资金额度在前3位的市为临沂、枣庄、潍坊3市,补偿资金分别为3464万元、3062万元、2966万元。
来源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大众网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