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将76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市辖区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 阅读 2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简政放权”改革要求,近日,我市将76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赋予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实施。对下放至三个市辖区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市民可以直接到三区办理,跨区事务审批权限仍由原市级审批部门承担。
 
  此次下放的76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分为全部下放和部分下放两种情形。全部下放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许可、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审批等60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限制且办理难度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部分下放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涉路工程建设许可等16项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限制,但区级办理有一定难度或没有全部下放的必要性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区在区级服务大厅设置受理窗口,直接办理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2020年7月1日之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事项下放到位,并将开展审批服务所需的各类文件、档案资料、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明、证书等材料转交各区,确保市辖区能够顺利承接并实施。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市政府将建立相应的评估检查机制,定期评估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运行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临报融媒记者 孙飞霞 褚菲菲 通讯员 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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