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纪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 节日期间这些行为要严禁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阅读 197

  五一、端午双节将至,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临沂市纪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

  沂水县诸葛镇阳湖管理区书记张亮等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聚集聚餐问题。2020年2月22日中午,诸葛镇阳湖管理区书记张亮、阳湖管理区副书记杨德明、包村干部肖伟、镇综治办主任段宝欣、镇文化站站长顾玉燕、石埠子村党支部书记陈洪全、北黄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黄文忠等7人,接受阳湖管理区凤落院村党支部书记曹恒伟组织安排的宴请,违规聚集、聚众饮酒。餐后,张亮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2020年4月,张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曹恒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杨德明、肖伟、段宝欣、顾玉燕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洪全、黄文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诸葛镇党委组织委员谭苹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诸葛镇党委、政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通报批评。

  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枣园所工作人员丁立朝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中秋节前,丁立朝违规收受兰山街道市场监管所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于某某、宋某夫妇所送的白酒、茶叶。2020年1月15日上午,丁立朝在枣园市场监管所附近,再次违规收受于某某、宋某夫妇所送的白酒和茶叶。2020年1月,丁立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沭县青云镇国土所副所长闫家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1月2日(星期四)12时左右,青云镇柳庄村从事柳制品加工的个体经营户张某某,邀请闫家鹏中午到镇驻地一驴肉馆就餐。期间,闫家鹏又邀请了青云镇国土所同事胡举庆和李锦兵一同参加,就餐费用由张某某支付。2020年1月,闫家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违反疫情防控期间不聚集不聚餐规定、聚众饮酒,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有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上述问题的发生,折射出少数党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不敬畏、不维护、不执行,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反映出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上述问题的深刻教训,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标杆。

  通报强调,当前是全市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节日期间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作风建设,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廉洁提醒和警示教育,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规定,主动抵制歪风邪气,真正做到廉洁、清爽、规矩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在持续加强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监督检查的同时,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关键人群,精心组织察访,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对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四风”老问题反弹、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不断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纪委监委严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2020年五一、端午将至,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要早部署、早提醒,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守政治担当,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高压线,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纪律规定,带头抵制“四风”,做到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

  通知强调,要知敬畏、守规矩,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压实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强化自我约束,守住纪律底线。节日期间,严禁违规聚集性聚餐;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租赁车辆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要求,要畅渠道、强震慑,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畅通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收集群众举报。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疫情防控和“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要进一步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抓实抓细,及时发现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实行快查快办快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县区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效,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39-12388;

  举报网站:ttp://shandong.12388.gov.cn/linyi

  举报信箱:临沂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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