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 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实行一票否决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0日 阅读 101

本报9月19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徐文敏)日前,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临沂市科技奖励制度,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力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和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临沂将优化奖项、奖种设置,合理设置市科学技术奖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100项左右。将市科学技术奖分设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每年原则奖励1名,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市技术发明奖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占比为1:4:5。

修订《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借鉴国家、省科技奖励改革做法,开展专题调研,把握改革动态,提出改革完善临沂市科技奖励制度的思路和措施,增强科技奖励活动的公开透明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候选项目及其提名者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突出科技奖励的荣誉性,取消由财政出资的科技奖励资金。

此外,强化科技奖励对全市新旧动能转化重大工程实施和“十优”产业倍增计划的引导助推作用,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奖励评价指标体系,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市技术发明奖突出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市科技进步奖突出创新性、应用效益和经济社会价值。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