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印发建筑工地复工“明白纸”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6日 阅读 155

本报9月12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孙飞霞)近日,临沂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印发《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商砼站整改和复工相关手续办理明白纸》。“明白纸”中明确了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商砼站整改和复工相关手续如何办理、复工后的标准要求以及举报投诉渠道。

根据“明白纸”,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整改和复工,临沂市住建局负责将工地清单推送市城管局和市交警支队,协调办理整改和复工相关手续。临沂市交警支队各大队负责办理商砼运输车辆通行证,商砼运输车辆须符合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其中,市政工地办理手续时,允许商砼运输车辆24小时运营。

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的整改以及商砼站扬尘管理、停工整治等权限由各区住建局行使。工地、商砼站因扬尘违法违规问题需处罚的,由住建部门移交城管部门处罚。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商砼站达标验收后,智能抓拍系统不能及时安装的,可以先施工后安装。

工地复工后,必须严格落实“一导则两公示、五喷淋两冲洗、六规范两监控”和“严管十二条”等标准要求,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扬尘污染问题的,将严肃处理。工地PM10监测数值超过距离最近国控、省控监测点数值10%以上,必须落实停工整改措施。另外,商砼站复产后,必须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标准要求,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扬尘污染问题的,将严肃处理。商砼站PM10监测数值超过距离最近国控、省控监测点数值10%以上,必须落实停工整改措施。

建筑、市政工地达标验收后,相关部门应按规定及时为工地办理复工手续。工地如无扬尘违法违规问题,任何单位不得以扬尘治理为由干扰工地正常施工。商砼站达标验收后,相关部门应按规定及时为商砼站办理复工手续。商砼站如无扬尘违法违规问题,任何单位不得以扬尘治理为由干扰商砼站正常生产。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为787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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