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0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吴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及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日前联合发布通告,临沂市社会保险数据将于21日-25日向省级信息系统集中迁移,停机前和停机期间全市各级社保经办大厅、临沂市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自助终端、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将分批暂停相关业务办理。
自9月17日8:30起,暂停全市社保缴费业务、暂停养老和失业保险转出及转入业务、暂停公共服务途径(包括“临沂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和个人端、自助服务终端、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的申报类业务,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自9月18日8:30起,税务部门暂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险种的征收工作。自9月20日19:00起,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全部暂停办理。自9月26日8:30起,全市社保经办业务恢复办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公共服务途径恢复服务。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缴业务恢复办理。
自9月20日19:00起,全市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和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缴业务暂停办理。自9月26日8:30起,全市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和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缴业务恢复办理。自9月30日8:30起,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公共服务途径恢复办理。
自9月20日 19:00起,全市社保卡业务(包括各银行即时制卡、大厅社保卡经办业务以及社保卡网上渠道业务)暂停办理。自9月26日8:30起,全市社保卡业务(包括各银行即时制卡、大厅社保卡经办业务)恢复办理。自9月26日8:30 起,全市社保卡业务网上渠道业务恢复服务。
自9月17日8:30起,暂停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保费征收业务,暂停公共服务途径的申报类业务,其他业务正常办理。自9月18日8:30起,税务部门暂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相关险种的费用征收工作。
自9月20日19:00起,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全部暂停办理。自9月26日8:30起,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恢复办理、公共服务途径恢复服务。税务部门医保费征缴业务恢复办理。
自9月20日19:00起,暂停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本地联网结算、异地联网结算业务。自9月26日8:30起,恢复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本地联网结算、异地联网结算业务。
9月26日新系统上线后相关业务即可恢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