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孙飞霞)日前,兰山区政府发布了《兰山区2019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今年计划完成31个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任务,涉及建筑面积约25.97万平方米,居民2662户。
按照方案,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1995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且配套设施较差、群众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组团、楼院),小区须位于城镇建成区内的国有土地上,住宅为多层以上楼房,主体建筑基本完好(不含危旧房),未列入未来10年内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重大项目建设等计划,根据居民意愿进行综合整治改造。各类配套设施较差、居民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可适当放宽建成年限等条件,原则上控制在2000年以前。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包括完善治安防控设施、健全环卫消防设施等方面。完善治安防控设施为安装单元防盗门,修复或安装小区电子监控,有条件的可以建立门卫值班室,增设自行车、电动车停车棚。
健全环卫消防设施为封闭楼内垃圾道,无露天垃圾池(台),配置封闭式垃圾桶(箱),清理楼宇间和楼道内乱堆杂物;疏通小区消防通道,有条件的应完善或增设消防栓。改善小区环境设施为硬化小区内道路、广场,补植公共绿地和树木,设立信报箱,设置体育健身器材,安装物业服务和便民信息发布栏,有序划定停车位,补齐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修缮楼梯内公共门窗、台阶及楼梯扶手,粉刷楼道内墙,整修楼宇外墙并喷刷建筑涂料。经规划部门批准,依法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和经营用房。
改造小区基础设施为改造小区内给排水、强弱电、供暖、供气管网,同步改造楼内公共部位的相关管线,并督促专营单位尽快组织专营设施设备的改造接收。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住宅加装电梯。
兰山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按照市、区、街道4:3:3比例投入资金。另外,鼓励除政府财政投资外,鼓励原产权单位和专营单位分担,社区居民出资以及发动社会资金投入等多种资金保障方式,同时鼓励盘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