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9月13日施行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阅读 137

本报8月28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徐文敏)近日,临沂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并进行解读。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等632家单位将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

为了连接“信息孤岛”,打通“数据烟囱”,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临沂市搭建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部署在临沂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上,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进行访问登录。临沂市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遵循需求导向、统筹规划、统一标准、无偿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为纳入该平台的各单位提供数据共享交换支撑。

目前,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共发布目录28575条,全部为可共享,其中,无条件共享21518条、占75.3%,有条件共享7057条。已挂载文件24495个,发布数据表13298张,发布服务总数595项,发布接口数634个,累计数据总量3139万条,目录资源挂载率86.2%。临沂市各部门已累计通过市共享交换平台进行目录资源申请5296条,其中,今年申请2676条,通过申请的服务接口202项,累计调用次数386万次。

同时,临沂市还通过市级共享交换平台,申请了省级服务接口640项,调用次数272万次;省级目录资源21项,落地数据量753万条。其中,使用频率较高的有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接口,调用总数61万次,主要是临沂市民政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在使用;婚姻登记信息(单人)接口调用次数为1.6万次,主要是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使用。此外,通过数据交换节点落地省市场管理局的前置机数据库数据,数据量有750多万条,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登记基本信息、小微企业基本信息等。

《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自2019年9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12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