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增长基准线为7%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阅读 108

本报8月28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徐文敏)日前,临沂市政府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指导线基数为上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2019年全市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不再发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下线。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调控企业工资分配、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规定,结合工资指导线,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坚持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国有企业按照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结合工资指导线,编制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审核或备案。非国有企业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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