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6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孙飞霞)近日,费县公布食品流通环节餐饮环节抽检结果,共抽检600批次产品,29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5.17%。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费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相关餐饮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使用,并对剩余不合格食品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通知生产经营企业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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