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5日讯(临报融媒记者 孙飞霞 通讯员 孙峰华 刘连兴)为切实做好建设扬尘治理工作,兰山区将扬尘治理责任“包干到人”,并对建筑工地实施绿、黄、红挂牌管理,黄牌整改红牌停工。同时,工地复工,需经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和街道(乡镇)三方审查核准后方可开工。截至目前,该区共完成整改980余处,行政处罚24起,处罚金额10万余元。
兰山区住建部门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责任“包干到人”,60余名工作人员作为“督导责任人”每天8小时“蹲点”建筑工地,对照扬尘治理标准逐项检查,查出问题施工单位即刻整改。白天,每个工地都有“督导责任人”现场检查;夜里,住建部门还派出巡查人员,对工地流动巡检,防止施工单位夜间违规产尘。“白+黑”全天管控的“封闭式管理”,促使工地的洗车、洒水、覆盖等抑尘设施全部高速运行,保障工地做到“绿色施工”。
同时,兰山区还对建筑工地挂牌考核管理,根据工地抑尘情况设置绿牌、黄牌、红牌三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的挂绿牌、得分70分至90分的挂黄牌、得分70分以下的挂红牌。挂牌悬挂工地主出入口外醒目位置,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住建部门对黄牌工地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现场核查,评分达不到绿牌标准的改挂红牌;对红牌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并给施工单位诚信扣分和行政处罚,取消其“安全文明工地”评选资格或撤销其已评定的文明工地称号。“督导责任人”将对红牌工地重点监控,直至整改达标。
对于整改后申请复工的工地,兰山区出台史上最严格的“三方会审”机制,即市、区两级住建部门验收+镇街验收机制,倒逼施工、建设等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全力实施抑尘工作。根据规定,申请复工的工地,必须达到“一导则两公示、五喷淋两冲洗、六规范两监控、严管十二条”和建筑工地加密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规范和要求,并需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和属地街道(乡镇)三方组织现场验收认可后才能复工。此外,该区还要求工地责任方签订《扬尘治理保证书》, 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军令状”, 进一步压实抑尘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兰山区加快推进建设扬尘治理工作,工作人员共督导工地8400余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200余份,完成整改980余处,行政处罚24起,处罚金额10万余元。目前,兰山区正加快152处“绿色工地”打造工作,进一步守护“沂蒙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