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9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王晓)自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高新区众志成城,全民参与,举全区之力合力攻坚,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辖区人民的环境利益。高新区公安分局重拳出击,连续查处多起违反环保法的案件,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6日凌晨5时许,马厂湖镇人民政府对山东华亦贺管业有限公司进行环保检查时,发现厂内生产车间正在进行生产,用于净化空气的活性碳设备及光氧净化器未正常开启进行排污。违法嫌疑人魏某作为厂子的法人,负有直接责任。
综上,魏某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魏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