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假宣传 临沂一企业 被罚160万元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5日 阅读 141

本报7月24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孙飞霞)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央视曝光的青少年近视“康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因虚假宣传,山东创视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责令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60万元,并被吊销营业执照。

6月14日,央视《共同关注》栏目报道了《号称不吃药不手术治愈近视 靠谱吗?记者卧底青少年近视“康复”机构》。

其中,山东创视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无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行为;对近视矫正成效、人员队伍及技术水平有夸大不实描述,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节目播出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管理人员对曝光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事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罚款160万的处罚。

经查,山东创视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为了夸大企业知名度,扩大销售量,吸引更多的加盟商,在其经营场所、企业宣传网站上发布:“行业唯一”“新技术、新方法、权威专利、不打针、不吃药、视力达到1.0”“0投诉0反弹,治愈率高达99%”“中医减缓近视前列品牌”“康复理疗”等内容;在其公司网站主页上发现其经营范围、产品参数、产品性能及疗效包含大量虚假宣传等内容。

该宣传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另经沂南县、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加盟商及所宣传“康复明星”的协查,查明当事人所宣传的“康复明星”与事实不符。通过执法人员的询问及调查,查明当事人山东创视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创视明套盒”是从济南秦鲁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济南秦鲁药业有限公司以75元/盒的价格将货物发给山东创视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负责人马锡磊。马锡磊以336元/盒的价格再提供给当事人山东创视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再由当事人山东创视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1400元/盒的价格销售给加盟商,加盟商以4000元/盒销售给消费者。根据其供货商提供的发货单据(合计进货:4368盒X销售给加盟商的价格:1400元/盒),涉案货值金额611.52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属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要求改企业责令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6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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