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5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徐文敏)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为了保障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省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具体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大学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另外还设置了省政府奖学金,从大学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大学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从大学二年级起申请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为帮助广大学生和家长及时准确了解政策,申请获得相应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今年,我省继续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2日工作日8:30~17:00。其中,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为0531-81916654、0531-81916664。学生和家长还可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sdxszz.cn/)和“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查询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