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节日慰问职工标准提至不超过2000元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 阅读 145

本报7月15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徐文敏)日前,临沂市总工会转发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的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元,要求全市各级工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去年7月,山东省总工会发布《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涉及逢年过节福利、文体活动支出等方面的费用标准进行了明确,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根据《细则》,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分别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纪念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