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4日 阅读 195

本报7月3日讯(临报融媒记者 徐文敏)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相关通知,2019年我省继续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确定招生1170人。

根据通知,报名需同时具备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并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19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两大条件。结合招生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特色等,今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高等职业院校负责。录取未完成的“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转入学校普通高职计划。

 

符合“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山东省“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7月8日—10日将《审核表》、户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交考生报名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审核,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完成审核工作后,对审核合格的考生要在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汇总考生名单于7月16日前报市教育(教体)局。各市教育(教体)局对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与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志愿同期填报,但“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单设志愿、单独划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和夏季高考录取控制线,录取时首先进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未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录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详情可登录省教育厅官网查询。

 

招生院校名称: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威海职业学院

山东职业学院

烟台职业学院

东营职业学院

滨州职业学院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济南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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