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阅读 121
本报4月30日讯 (记者 孙飞霞)近日,临沂市住建局下发《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要求强化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包含房建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工地安装洗车机、喷雾装置等,形成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按照要求,建筑工地裸露地面、渣土等覆盖使用的抑尘网必须符合要求。建筑工地土石方开挖阶段,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围挡墙体内侧宜设置喷淋系统。土方开挖工程应在围栏内侧设置喷淋系统,或采用雾炮降尘。建筑工地要安装合格的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联入市统一平台。建筑工地需积极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
此外,我市还将加大建筑工地巡查频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拒不整改或多次发现问题的工地要进行诚信扣分,并移交城管部门处罚。凡市大气办督办的问题工地一律停工整改,进行诚信扣分,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罚。我市各监管单位还将对监管的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巡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治,直到达标后方可恢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