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晒出“扫黑除恶”成绩单,抓获犯罪嫌疑人2352名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1日 阅读 135
       鲁南网1月1日讯(记者 王逸群 徐文敏)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亮成绩单。1日,记者从近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临沂战场“攻坚战”,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5个。
       自9月份以来,根据中央督导组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把中央督导组通报问题集中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市委常委会会议3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督导整改有关工作;市委市政府、市扫黑办共召开动员会议、推进会议等各类会议20余次进行部署安排。
       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出重拳、下重手,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临沂战场“攻坚战”,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5个,抓获涉恶类犯罪嫌疑人2352名,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548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6697万元。检察机关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87件204人,受理审查起诉87件324人,起诉24件137人;人民法院快审快判,一审判决19件110人、二审审结5件35人。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查纠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着力畅渠道、细筛查、聚合力,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初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92起,立案109起,查实并处结87起107人,其中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40起47人。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临沂战场“攻坚战”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明确主攻方向和作战重点,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确保“攻坚战”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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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6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深度剖析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作用。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市检察机关、市中级法院等对近期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进了通报。
 
      兰山宋某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近期,兰山公安分局打掉宋某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成员31名,破获涉黑恶犯罪案件129起。
       经查,2017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宋某以荣威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名义纠集他人,通过签订空白担保合同后私自添加违约内容的方式,对逾期还款人员的车辆进行非法扣押,并索要贷款总额20%的违约金和1万元的拖车费,目前已查实敲诈勒索案件129起,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沂水汪某利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近期,沂水县局经缜密侦查,打掉汪某利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成员10名,破获涉黑恶犯罪案件14起。
       经查,犯罪嫌疑人汪某利自2007年当选沂水县道托镇某村委主任以来,纠集汪某青、高某宝、杨某强、高某刚、高某林等骨干成员,把持本村“两委”政权,操控两委换届选举,控制村集贸市场、侵占集体资源,限高拦路收费,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恐吓、随意殴打10余人,致1人轻微伤,还假借村委名义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非法获利500余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兰陵县蒋正华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诈骗案(临沂市扫黑除恶办公室挂牌督办)。
        2016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蒋正华、蒋俊福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被告人吴乾龙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以蒋正华、蒋俊福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被告人蒋正华、蒋俊福的组织、领导下,开设赌场,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随意殴打、恐吓、辱骂他人,在兰陵县大仲村镇大吴宅村等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11月27日,兰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兰陵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已开庭,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罗庄区王风和等2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抢劫案。
        2016年5月至2017年10月,王风和等27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中华英才网、智联招聘等网站发布虚假建筑类招聘信息,将被害人骗至河南省商丘市、山东省枣庄市、临沂市罗庄区的出租屋内,通过威胁、恐吓、体罚、殴打等手段,以强迫被害人购买“雪蛤王”产品的名义劫取被害人钱款,先后劫取30名被害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81570元。12月12日,罗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被告人马耀俊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
       经审理查明,自2016年10月以来,被告人马耀俊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领导孙晓刚、罗成旺等,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马耀俊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马耀俊的指挥下,由马小平主要负责利用网络上发布的招工信息联系建筑工地,由孙晓刚、罗成旺等骨干成员负责带队,先后至河北省石家庄市、山东省济南、青岛、临沂等13市的建筑工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应招务工为幌子,以要求建设清真食堂、雇佣单独厨师等为由挑起事端,采取谩骂拉扯、围堵工地、以要求伊斯兰协会出面等手段威胁、恐吓工地负责人,有组织的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共计作案43起,涉案金额301 000元,在上述地区的建筑行业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郯城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马耀俊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孙晓刚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罗成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被告人亓发传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以来,被告人亓发传纠集宋金涛、郭增春等人,在临沂市兰山区、山东省蒙阴县实施高利放贷、非法讨债违法犯罪活动。为讨要债务,采用威胁、恐吓、殴打等方式,有组织的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兰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亓发传有期徒刑二年;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宋金涛有期徒刑一年;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孙长富、公丕玉拘役三个月。
 
记者 王逸群 徐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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