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燃气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3日 阅读 106
本报12月3日讯 (记者 王逸群)3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将推行燃气经营许可“证照分离”,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承诺时限审批,精简审批材料,加快推广网上办理、信息共享。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今后将推广网上受理。各地燃气经营许可证发证部门建立完善网上受理服务平台,申请人将经营许可申报材料制作成PD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登录受理服务平台提报相关材料。
同时,压缩审批时限。发证部门应当自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领取《燃气经营许可证》,发证同时3日内应将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许可证申请表送达同级燃气管理部门。
精简审批材料。《方案》规定,按照应减必减的原则,统一、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凡达到气源、人员、资金等条件并具备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先予容缺受理,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不再收取可以在线获取或者核验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以及安全负责人等身份证明等材料。能够通过相关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社保证明等信息,不再向申请人收取。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补齐办公场所证明、区域燃气规划、安全管理制度等要件资料,报燃气管理部门审核,达不到条件的,提请发证部门予以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