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法院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2日 阅读 197
  本报11月21日讯 (通讯员 亓伟 李鸣 记者 庞尊利)法院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重要制度,是依法治国的需求,也是改善外部司法环境、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条件。兰山法院牢牢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有利于不断完善宏观工作部署、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司法公正。
  同时,可确保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也可强化自身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切实增强执行权利机关决议事项的自觉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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