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不力、违规收费…临沂9名党员被处分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9日 阅读 161

    高新区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近日,高新区纪工委通报了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马厂湖镇卫生院副院长任兰军(主持工作)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不严及履职不力问题。任兰军自2016年3月开始主持马厂湖镇卫生院工作以来,未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截至2018年3月组织初核其有关问题线索时,任兰军一直未履行签到、签退手续,且在2018年3月26日上午,其在请假期满后未履行请假或续假手续,无故缺勤半天。同时,其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致使马厂湖镇卫生院在考勤和请销假方面管理混乱,特别是在全市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开展后,马厂湖镇卫生院88名应履行考勤制度的干部职工中,仅有18名干部职工正常考勤。2018年5月,高新区纪工委给予任兰军党内警告处分。

     临港区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日,临港区纪工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坪上镇后野泉村党支部原书记刘艾会贪污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5年3月17日,鲁南水务公司向后野泉村集体支付文化墙赔偿款6280元,时任后野泉村党支部书记刘艾会将其中的4500元用于支付其个人家庭开支。2014年—2017年6月,刘艾会对后野泉村低保户领取的低保金二次分配,将低保户领取的低保金违规分配给其他生活困难户。刘艾会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3月,给予刘艾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港区教体局办公室原主任蒋洪清侵吞图书和报刊返还费问题。2010年至2016年,蒋洪清利用其担任区教体局图书代办站站长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记账的手段,私自将临沂市教育局图书代办站返还的图书和报刊费363794.34予以侵吞,用于个人购买期货和个人购买楼房及装修。2018年3月,给予蒋洪清开除公职处分。

  朱芦镇卫生院原副院长兼会计马先红、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原会计田海福、原出纳滕桂芬等人贪污公款问题。2012年初,马先红在其担任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朱芦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兼会计期间,与该院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会计田海福、出纳滕桂芬,利用职务上便利,采取不记账的手段共同贪污公款222023.66元。2012年5月-2015年2月,滕桂芬利用担任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朱芦镇中心卫生院现金出纳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记账、重复支出、虚列支出等手段,贪污公款共计247253.80元。2018年3月,分别给予马先红、田海福、滕桂芬3人开除党籍处分,分别给予马先红、滕桂芬2人开除公职处分。

  沂水县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日沂水县纪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夏蔚镇石牛峪村违规向村民收取费用问题。2013年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夏蔚镇石牛峪村违规向村民收取费用12040元,坐收坐支用于支付村干部工资等支出。胡乃志时任该村职能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沂水县纪委给予胡乃志党内警告处分。

  沙沟镇川店村挪用风灾救济款问题。2012年8月,受台风“达维”影响,沙沟镇川店村多户村民房屋遭受不同程度损坏,2012年8月-10月该村共收到救灾款7800元。村两委研究决定只给予房屋损坏比较严重的李某敬救灾款1000元,剩余的6800元没有发放给其他受灾户,而是直接用于维修该村村东被水冲坏的路;2004年至2012年,川店村以借个人款、虚报计划生育外出费用等方式变通处理违规发生的招待费51878元。朱优杰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沙沟镇党委给予朱优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院东头镇木上贤村原职能党支部书记朱崇纲套取上级专项资金,坐收坐支修路补助款等问题。2016年4月院东头镇木上贤村实施抗旱打井工程,实际费用为33190元,在申请专项资金时,朱崇纲利用虚假的申报材料,套取资金20810元。2015至2016年,朱崇纲先后两次从县交通局路桥公司领取修路补助金共计149260元,该资金被坐收坐支用于村集体事务支出。2016年5月朱崇纲为本村贫困户朱崇玉申请危房改造名额,事后其妻收受该户所送现金600元。沂水县纪委给予朱崇纲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沂蒙晚报记者 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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