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首推建筑工地严管“十七条”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0日 阅读 184
19日,记者获悉,兰山区在全市率先推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十七条”严管措施,并规定新建建筑工程达不到“十七条”要求标准,一律不准开建施工。
“十七条”要求建筑工地必须要有绿化补植、洒水保洁、车辆清洗、渣土覆盖、道路硬化等降尘设施,同时规范了建筑工地的外观围挡、公厕、宿舍、餐厅等设置内容。其中,要求建筑工地的外观围挡连续封闭且无破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同时,围挡必须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出行、未成年人保护等公益广告,公益广告面积要达到围档总面积的40%以上。
“十七条”对建筑工地的宿舍、食堂的规范要求更为细致。另外,“十七条”还明确要求每个建筑工地必须安装降尘雾炮、视频监控、信息化管理平台等设施,提升和巩固降尘效果,建立并完善实时监控和快速处置机制,确保兰山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百分百达标。
记者 王逸群 通讯员 孙峰华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