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河、沭河等8条河3个月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发现违规捕捞可打电话举报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0日 阅读 169
        鲁南网3月29日讯 (记者 李晖)4月1日至6月30日,沂河、沭河、祊河、新沭河等8条实行河长制的河流水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类型的捕捞作业。
        3月29日,“中国渔政亮剑2018”临沂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举行。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将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8”临沂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会上,公布了执法行动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31日,行动范围包括全市河流水域,重点是沂河、沭河、新沭河等24条河流水域。此外,各县区辖区内的其他河流自行确定。
        沂河、沭河、祊河、新沭河、温凉河、邳苍分洪道、东汶河、蒙河等8条实行河长制的河流水域为禁渔区,禁渔期为2018年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域,禁止所有类型的捕捞作业。
        从4月1日开始,滨河景区将进入禁渔期,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捕捞活动。渔船、网具要撤出作业场所(滩地),实行船加锁,网入库,船网分离。
        1、禁渔时间:2018年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2、禁渔范围:沂河南至刘家道口拦河闸,北至汤头汶泗公路桥;祊河东至沂河,西至长春路桥(北外环)之间的水域。
        3、举报电话:临沂市园林局8729560、临沂市渔业局8315038、市公安局8102337。
        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渔政执法主管部门将严格依照《渔业法》第38条之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没收渔获物、渔具、违法所得或罚款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以暴力威胁、伤害执法人员的,将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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