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警示】未经审批私设镀锌作坊,8人因严重污染环境被追刑责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5日 阅读 380

近日,莒南警方连续侦破多起污染环境案,有8人因未经许可私设镀锌作坊进行违法作业被追究刑事责任。

6月8日,莒南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抓获刘某国(男,43岁,莒南县相沟镇某村人)、徐某(男,51岁,莒南县河东区九曲街道某村人)、孙某(男,63岁,莒南县洙边镇某村人)、杨某(女,45岁,莒南县相沟镇某村人)4名犯罪嫌疑人。经查,2017年11月份以来,刘某国在自家鸭棚内设立镀锌窝点,雇佣徐某、孙某、杨某等人进行镀锌作业。期间,该窝点将镀锌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渗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无独有偶,6月10日,又一起污染环境案被莒南警方侦破,成功抓获纪某(男,男,45岁,莒南县板泉镇某村人)、朱某(男,49岁,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某村人)、张某(男,42岁,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某村人)、刘某文(男,58岁,莒南县相沟镇某村人)4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上述两个案件涉案的8人皆已被莒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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