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这5人摊上事了,这辈子再也开不了车了!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5日 阅读 353

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警示教育,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2018年第七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5人。 

此次公布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被禁驾的有2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禁驾的有3人;驾龄最久的16年,驾龄最短的仅3年。

法 律 链 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什么情况下终生禁驾?

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警示被终生禁驾后,如果再驾车上路行驶,一旦查实将按“无证驾驶”处理,依法予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临沂交警呼吁,无论肇事后逃逸还是饮酒醉酒驾驶,都是性质严重、令人深恶痛绝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驾驶员切不可糊涂一时而懊悔一世,每次开车上路一定要严守交规,礼让三先,文明驾驶,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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