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家暴排行榜:山东人最爱打老婆?!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1日 阅读 335

      有传言,中国有这么一群特别的人:他们爱生吃大蒜,爱生孩子,吃饭女人不能上桌,说话喜欢用倒装句……这群特别的人,在传言中被称为“山东人”。

      这些...emmm勉勉强强俺就忍了,可是,还有一种传言则更加过分——“山东人爱打老婆!”

      早前,广州一位律师和他的团队运用人工智能系统,检索了2014年到2016年全国法院系统公布的94571件离婚判决文书。

      表格里有一项惊人的数据,那就是在这94571件家暴案例中,发生在我们山东的就有8205件,稳居全国榜首!

随后,就有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微博截图

 

这篇题为“10万份涉家暴判决书,告诉你哪里的男人最爱打老婆”的报道迅速在网络上发酵,这份统计也经过几番周转,直接演变成山东人最爱打老婆”,并成为许多标题党的首选标题,在网上引发又一轮地图炮热议。

 

 

但山东人打老婆的言论,也绝非大家初次听说,早在很久以前,就有网友做过中国十大打老婆地区排行榜,山东还是位居首位。

难道山东真的遍地是家暴?

新京报指出:一个省的家暴案数量多,很可能只是意味着:这个省的受害人比较有自我保护意识,又或者该省处理家暴的警力系统比较完善。

再来看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对于大数据的分析:

误区一:将案件数量等同于发案率

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对比较多,有诸多影响因素。

最大影响的因素是人口基数。根据我国2015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在全国34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中,山东的人口数居第二,为9847万,人口基数大,离婚案件数量自然就相对较多。

误区二:从离婚案件判决书中获取,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告诫书的数据

2016年,仅浙江省温州市一地的公安机关就出具了598份告诫书。实践中,告诫书具有较强的止暴效果,施暴人受到公安机关的告诫,停止了施暴行为,于是婚姻关系继续。这部分告诫书不会出现在离婚案件判决书中。

误区三:用“溯及既往” 评价法律实施效果

研究者发布的数据和结论之所以可信度不高,是其混乱的取样方式导致的检索误区造成的。很多人以为的“山东人喜欢打老婆”,理由据说是因为,山东是孔孟之乡,比较讲尊卑有序,但也有男尊女卑的恶习,所以男性普遍有“大男子主义”倾向。而大男子主义很容易导致家暴。

      大男子主义倾向当然不好,应该批判。但是,暂且不说山东是否存在大量的大男子主义现象吧,问题在于,什么是大男子主义?有科学的定义吗?大男子主义跟家暴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吗?

      这种毫无科学数据支撑的联想,说到底,不过依然是源自个人化的想象而已,貌似合理,实则大谬。

      这次“人工智能系统”提供的数据,试图为这种想象涂抹上科学的外表,颇具有迷惑性。

      有些媒体根据这个数据在标题里甚至直接说,“山东家暴人数排榜首”。好多网友估计也沾沾自喜认为,自己的想象终于有了“科学支撑”。

      可是仔细看这些数据却会发现,这些数据说的其实是“家暴案件的数量”,而并不是“家暴人数”。

      因为家暴案的报案率极低,受害人选择报警的情况,往往只占了10%左右。所以,一个省的家暴案数量多,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个省实际发生的家暴数量多。

      但,山东的家暴存在吗?确实是有的,整个中国都有这种现象啊,所以我们需要的不是地域攻击,而是要让所有被家暴的人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有调查显示,受暴妇女平均被虐待35次后才报警,忍受家暴时间最长的妇女已经长达40年!

      所以,在这里壹点君要提醒一句:遭遇家庭暴力,应该立即报警,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远离让自己痛苦的那个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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