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军涉民生案件 3天拿到了赔偿款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0日 阅读 220
鲁南网8月30日讯 (记者 庞尊利)解放军战士陈某某的父亲因一起交通事故被撞伤,经法医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肇事者被判处赔偿40915元,一直未能执行。近日,兰山法院执行第三团队执行法官肖寒、贾晓东冒着酷暑,经过连续两天的奋战,执结了这起涉军、涉民生案件,守护了申请执行人利益。
“兰山法院的执行法官好样的,谢谢你们把我们部队战士家的案子给结了。”8月18日,来自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现役军官蔺绍良带着感激之情离开兰山法院,踏上了回部队的路途。
据了解,8月15日,蔺绍良带着部队开的介绍信以及战士陈某某来到兰山法院,请求执行涉及陈某某代理其父亲的一起执行案件。原来,战士陈某某的父亲此前从老家江苏来临沂打工,被王某某驾驶的无证摩托车撞伤,经法医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兰山法院判处被告王某某赔偿陈某某的父亲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40915元。
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王某某一直下落不明,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王某某也被兰山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案件暂时搁浅。今年以来,兰山法院开展的“春雷行动”“百日执行攻坚”等涉民生集中执行活动,通过媒体传播,被广大网友称赞。一直牵挂父亲案子的战士陈某某看到媒体的报道后,特向部队请假代父亲处理此案。得知情况的部队领导,特让军官蔺绍良一同随陈某某来处理此案。
兰山法院执行第三团队肖寒法官、贾晓东法官接手此案,于8月15、16日,冒着酷暑连续两天前往被执行人王某某所在居住地,部署相关拘捕措施。8月16日,在当地村委协助下,执行法官查封了王某某的一处房产。8月17日,迫于执行压力,王某某主动委托其家属来到兰山法院与陈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40915元案款。这一起涉军、涉民生案件,全部执行完结。
拿到父亲赔偿款的陈某某感激地说道:“兰山法院两位法官这3天的执行过程,我全程跟着,见证了他们办案的专业和付出。这次能用3天时间拿到父亲的赔偿款,很感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