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结冰摔伤行人 学校赔偿1万余元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 阅读 210
        鲁南网8月9日热线消息 (记者 崔洪英 通讯员 传玲 树银)某学校污水流出校外结冰,导致行人刘某摔伤。近日,沂水县人民法院判定该校赔偿刘某损失共计1万余元。
        去年12月,沂水县村民刘某骑电动车,沿沂水县某村公路送孙子上学途经某学校西北墙拐角道路右转弯时,因路面结冰,刘某所骑的电动车滑倒,刘某因此受伤。结冰的水是从学校厕所边下水道溢出的,因天冷,水流到路面上结了冰。
         法院认为,原告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欲强行骑行至结冰的路面,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对自身排水设施管理不善导致污水流至校外路面,后因天冷结冰路滑致原告摔倒受伤,对原告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道路管理者未组织工作人员及时清扫,周围又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也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定原告刘某承担60%,涉案道路管理者等主体承担20%,被告某学校承担20%的责任,较为公平。故法院判决被告某学校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2306.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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