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临沂市社保基金收支超百亿元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阅读 998

  7月9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上半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7.5亿元,基金支出105.38亿元,当期结余2.12亿元,基金运行平稳。

  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9.28万人

  努力推进社会保险人员“全覆盖”

  人社部门精准扩面,努力推进社会保险人员“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企业养老、机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9.28万人。其中,在持续开展社保扩面提质行动方面,聚力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全民参保·福暖万家”行动,有效提升扩面质量。全市新开工和在建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均达到100%,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

  在深挖新业态下扩面资源方面,通过政策找人,精准定位未参保人员,重点抓好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增就业群体等的参保扩面;针对县区扩面进展不平衡,实行分组专项督导工作机制。

  在提高参保缴费便利度方面,依托大数据平台和信息网络技术,通过“三口合一”人社业务平台,大力推进征缴业务网上办,实现了“企业不跑腿,信息全服务”。

  清理删除64个社保账户

  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安全规范

  从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防控工作,人社部门按照岗位权限管理有关规定对未按规定登录办理社保业务账户进行了常态化清理,共清理删除64个社保账户;将业务经办风控措施“进系统、进程序”,已开发建好市级社保内控稽核平台并试运行。

  依法依规开展欠费追缴工作,共处理投诉举报案件160起,确认违法事实下达相关文书70起,其中移交税务征收16起。

  扎实开展好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目前我市资格认证主要采取“以数据比对静默认证为主、远程网上自助认证为辅、疑点信息实地精准核实”的认证方式。按月生成具备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名单、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名单、待核实人员名单,并及时做出待遇发放、停止、追回等相应业务处理。

  1-5月份共减收失业保险费1.48亿元

  惠及企业6.12万户

  人社部门精准施策,确保各项惠企利民政策按时高效落实到位。其中,在延续执行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方面,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总费率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执行期限至2024年年底。1-5月份共减收失业保险费14849.94万元,惠及企业6.12万户、涉及职工109.45万人。

  按时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分别支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100.41亿元、2.65亿元、2.32亿元。

  做好工伤保险联网结算、工伤康复及劳动能力鉴定。全市大部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已实现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联网结算工伤职工360人次,结算医疗费用223万元。确定增加临沂市人民医院等29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为临沂市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服务机构,为我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提供了更加便利、高水平的治疗条件。坚持“阳光鉴定工作法”,共组织5批次2901人次全市伤病职工现场集中鉴定,其中工伤鉴定2680人次,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221人次。

  全市社保卡制卡人数达到1062万人

  基本实现参保人员持卡全覆盖

  人社部门创新应用,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工作服务水平,其中,在创新应用AI+RPA数字员工智能化审核失业保险金方面,在全省率先引入人工智能(AI)+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技术审核失业保险金,涵盖46种失业待遇审核场景,实现业务经办全天候、智能化审批,达到了提高服务响应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工作精准度、规避经办风险的良好效果。目前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在市县两级已进入试点应用阶段,日均无差错审核业务500余笔,成为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有力支撑。

  积极承担并推进省级创新试点项目。认真贯彻深入推进打造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创新试点项目“失业人员就业赋能中心”建设。立足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归集人社部门与失业相关联的10个联办服务事项,为失业人员提供多层次、一站式综合服务。

  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电子社保卡签发工作。目前,全市社保卡制卡人数达到1062万余人,基本实现参保人员持卡全覆盖。其中,电子社保卡申领人数达682.78万人,签发比例61.96%。

 延伸新闻:

  全市累计为7.54万名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临沂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系统www.osta.org.cn上能查询到),可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证书等级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技能提升补贴实行即时申报、按月拨付,按照“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的流程实施。

  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为7.54万名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28亿元。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有助于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为从源头防范失业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临报融媒记者 吴慧

来源:琅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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