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 牢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4日 阅读 289

 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认真贯彻省、市局总体部署,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不断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秩序。

  实施科技赋能 着力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

  目前,兰山区现有药品零售企业878家、药品使用单位1296家,疾控中心两家,预防接种门诊32家,产科接种门诊22家,单独狂犬处置门诊4家,新冠病毒疫苗临时接种点22家。为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化解药品监管风险,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托18个监管所,划分了57个监管网格,严格管理,认真履职,做到管理有重点,服务有窗口。

  分批制作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1600余个,免费提供给各药品零售企业张贴,公示2名监管人员信息、监督电话,全面推行药店“一店一码”信息化公示,接受社会公众和企业内部监督。

  强调精准监管 着力加强专项检查和整治

  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结合“一排底线”风险隐患排查行动,认真梳理排查药品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根据年度抽检和检查计划及排查出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疫苗质量管理专项检查、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等工作。持续督促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记录追溯等管理保证药品经营、使用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截至目前,共检查零售药店3775家次,检查医疗机构49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494人次,疾控机构2家次,疫苗接种点9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67家。日常检查记录及时录入山东省药品日常监管系统、山东省疫苗追溯监管系统,一体化平台中药品零售企业检查覆盖率89.43%,药品使用单位覆盖率97.36%,山东省疫苗追溯监管系统中疫苗检查覆盖率100%。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完成创建率达到100%。

  守牢安全底线 着力做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疫情防控“三管三必须”要求,发挥药店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顾客进店管控措施、“四类药品”实名登记、从业人员应检尽检等措施,通过“暗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压实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提高药店工作人员重视程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四类药品”销售规定,确保药店将信息录入省局“一店一码”监管服务平台,做好购药人实名登记上报。组织辖区内网络销售药品规模较大的连锁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和质管部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药品经营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强化“四类药品”网络销售管理,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对线上销售进行督导检查,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全区共检查零售药店423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751人次,责令整改57家,停业整顿26家,药店从业人员应检尽检率100%。

  下一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工作目标,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强疫苗质量监管。以新冠病毒疫苗为重点,落实疫苗产品追溯管理,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储存、运输疫苗,使用过期失效、质量可疑疫苗等违法行为。

  以产品抽验为抓手,加强重点品种监管。加大对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等高风险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以可追溯性为检查重点,对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进行深度检查、延伸检查,重点防控渠道风险。

  突出问题整治成效,加强药品信息化监管。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监管、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等,有效破解处方药销售和监管难题,降低抗生素滥用风险;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信息化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专业化的基础医学药学服务。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努力开创药品监管新局面,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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