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辆货车长时间停在路边,白天不干活只等晚上开工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3日 阅读 253
  在越来越严肃的法律面前,玩“套牌”这种把戏并不容易。但还是有人铤而走险,不仅让被套牌的车主背黑锅,关键套牌造假后,脱离了交通法规约束,扰乱交通秩序,容易造成交通混乱,甚至有可能酿成重大交通事故。
 
 
  5月12日上午8时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清河路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金源路与平川路交会处东南角,一辆停在路边的货车引起民警注意。“这辆货车在这里已经停了很久了。”巡逻的民警对这辆停在路边的货车印象深刻。
 
  民警上前查看情况,发现该车前挡风玻璃处并没有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依据多年执法经验,民警怀疑该车必有“猫腻”。随后,经网上查询比对,显示该车悬挂的车辆号牌信息与实际车型不符,涉嫌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
 
  经询问得知,该车是从别处购买的二手车,主要用于晚上施工运输所用,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目前,该车辆已被依法暂扣,套用的号牌已收缴,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车主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
 
  套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尤其是在购置二手车时,一定要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千万不可贪图一时便宜,购买来源不明或者报废的车辆。此外,要对所购买车辆的号牌、车架号、保险等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确保万无一失。
 
  套牌车辆不仅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加大了交通部门的管理难度,而且侵害了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利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给受害人索赔带来很大的难度,加大了其索赔的风险。因此,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交警部门打击的重点,相关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使用套牌车会有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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