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医保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执行山东省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年2月1日起,全省各相关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执行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也就是说,2月1日起,山东群众能够用上39种降价药品了!
2020年11月25日,山东省组织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开标,参与集采的药品涵盖心脑血管、消化、呼吸、肿瘤等临床学科等。在产生的集采结果中,39个药品平均降价67.3%,最大降幅98.6%。降价金额最大的产品是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由原来782.4元/支降至237.7元/支,单支降价544.7元。
根据《通知》,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全部执行中选结果,鼓励其他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积极参加。
药价降了,供应如何保证?《通知》明确,协议期内,医疗机构须完成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约定采购量完成后,中选企业继续按照中选价格供应。超出约定采购量部分,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需求,自主选择采购中选药品或其他价格适宜的药品。
记者 张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