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不注意 刮倒电动车负全责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3日 阅读 257
5月26,在兰陵县,一驾驶人在停车后急忙开车门,不料将同方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刮倒,造成骑车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5月25日14时许,一辆面包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兰陵县城区泉山路中段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兰陵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勘查了解,面包车驾驶人停车后没有仔细观察路况,便急忙打开车门,瞬间车后一辆电动自行车赶到被车门刮倒,骑车老人倒地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伤者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民警对该起交通事故作出认定:面包车驾驶人李某某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机动车在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因驾驶人开车门发生的事故屡见不鲜。轻者造成人员身体损伤,重者可致人死亡。因此,民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在车辆临时停车后,一定要通过后视镜左右观察两侧车辆和行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打开车门,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
临报融媒记者 梅鲁生 通讯员 张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