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吃骗钱骗手机,一男子专骗出租车司机被抓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阅读 284

        日前,莒南警方根据线索抓获一犯罪嫌疑人宋某,专以出租车司机为侵害对象,骗吃骗钱骗手机是其惯用伎俩。自今年4月份以来,他先后窜至莒南、临沂、日照等地,已经查实作案5起,盗窃手机5部,涉案价值10000余元。目前其已被莒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临沂:400元租车费没赚到,反被骗苹果手机

       5月23日17时许,临沂市一出租车司机何某报警称,他在莒南县城某酒店被骗一部苹果手机。随后,莒南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迅速来到该男子所在的酒店。经向报案人询问得知,当日下午2点,一男子在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与兴隆路交会处,乘坐何某的出租车。

       该男子自称莒南县洙边镇人,要回老家办事,以400元的价格谈妥了生意。当何某载着该男子到达莒南县洙边镇办完事后,该男子以到县城隆山路某酒店临时办事为由,二人来到了该酒店。

       进了酒店后不久,该男子很快出来了,称自己的手机没电了,想借用何某的手机一用。之后将自己的一部苹果4S手机递给了何某,何某也没有多想便将自己刚买不久的一部苹果6S手机借给了对方。

       谁知等了近两个小时,何某仍不见对方从酒店出来,他赶紧找到酒店保安借用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发现已经打不通了,已确信被骗的何某于是赶忙报警。

日照:一司机被骗车费、骗手机,还倒搭一顿饭钱

       就在何某被骗当天上午10点,日照市岚山区一出租车司机胡某,在日照市区被一男子以去临沂办事为由去了临沂。当天大约下午1点,胡某驾车到了临沂市区后,该男子“很执着”地要请他一起吃饭。

       虽然急于返回,但该男子的热情使其不好意思拒绝,胡某便随他进入了位于临沂市临西五路与银雀山路交会处不远的一个小饭店。该男子很大方地要了四个菜一个汤,并让服务员上酒,被胡某以自己是驾驶员从不饮酒为由拒绝。该男子也不执意劝酒,边与胡某闲谈边自斟自饮起来。

       胡某刚吃了一会儿,该男子忽然说手机忘带了,要借胡某的手机用。胡某便随手将放在桌上的手机给了那男子,只见他边打电话边出了饭店。起初没有在意的胡某吃完了饭,又坐等了近一个小时,再没见租车男子返回。

       此时,饭店老板又催着付钱。无奈之下,胡某自己掏了130元的饭钱买完单后,意识到被骗的他报了警。租车费没有赚到不说,搭上了一部苹果手机,还为对方买单。胡某从临沂返回日照的路上,真是越想越生气。

两案均是一人所为,骗吃骗钱还骗手机

       5月23日傍晚时分,莒南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在出租车司机何某报案后,民警根据报案人的描述掌握到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男子约30多岁,身高180CM许,短发,莒南本地口音。通过调取该酒店及周边视频监控,民警成功获取到了嫌疑人的影像,根据嫌疑人为莒南口音并曾于当日租车到莒南县洙边镇办事的情况,办案民警及时将嫌疑人图像发至洙边派出所请求协查。

       在观看嫌疑人影像之后,洙边派出所民警忽然想起,不久前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业务的男子与该嫌疑人相貌相似度极高,于是经过大量工作成功调取到该男子办理户口业务时的影像。经过再三核对得到确认后,根据该男子档案中所留的电话号码,民警以其业务已办好,让其前往派出所领取相关证件为由与对方取得了联系。

       之后,当该男子毫无防备大大咧咧来到派出所时,被民警当场擒获。经查,被抓男子宋某是莒南县洙边镇人,今年36岁,独自一人生活。自2004年以来曾因盗窃、诈骗等多次被判刑入狱,共在牢狱中度过8年多时光。宋某到案后还装疯卖傻,在警方出示相关证据后才对自己多起诈骗司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中文中所述两起案例均是宋某在一日内所为。

       目前已经查实,自今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宋某先后窜至莒南、临沂、日照等地,专以出租车司机为侵害目标,再以租车的名义与对方谈好价格。往往先请司机吃饭,在吃饭中途以没带手机或手机没电为由,借用受害人手机之后伺机逃离。

       期间,已经查实作案5起,盗窃手机5部,涉案价值10000余元。骗车费、骗吃喝、骗手机是宋某惯用的伎俩。目前其已被莒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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