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段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开庭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4日 阅读 230
鲁南网8月14日讯(临报融媒记者 王晓 通讯员 徐西江)8月14日,郯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段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为增强本次涉恶案件庭审透明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该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人员观摩庭审。参与旁听的还有部分被告人家属、社会群众等。
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段某某在其经营的KTV和建筑公司内,招揽社会闲杂人员王某某、薄某某、李某某、李某,形成了以段某某、王某某、薄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该犯罪团伙在郯城县杨集镇寻衅滋事作案5起,严重影响了该镇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段某某2014年还纠集他人,单独实施寻衅滋事作案一起。另外,公诉机关还指控,被告人段某某以商业街售楼部负责人名义,通过伪造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售楼部财务章,与购房户签订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将收取的购房款600余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依法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庭审纪律严肃规范,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