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12家企业被收回、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阅读 254
鲁南网12月17日讯(记者 孙飞霞)17日,记者从临沂市食药监局了解到,蒙阴县百姓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国棉厂店等7家药品零售企业被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蒙阴县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廷店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被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
蒙阴县百姓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国棉厂店、蒙阴县百姓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恒昌路店、蒙阴县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旧寨店、蒙阴县民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恒昌路店、蒙阴县民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孟良崮店、郯城县祥盛大药房、郯城县宏昌大药房等7家药品零售企业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及《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被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进行整改,现予以公布。
蒙阴县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廷店、郯城县新村乡明乐大药房、郯城县健康药店、临沂市万年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郯城县郯胜路店、临沂市登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郯城万清药店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GSP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及《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被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