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家企业被撤销、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 阅读 219
本报11月19日讯 (记者 孙飞霞)19日,临沂市食药监局发布撤销、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因违反规定,临沂市兰山区春天大药房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被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临沂新希特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被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
平邑县平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依依店、平邑县鑫鑫大药房、临沂市兰山区春天大药房、临沂德众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宝山路店、沂水县九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坪上店、临沂市大光明药店连锁有限公司蒙山聚康店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GSP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及《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被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另外,临沂市食药监局还发布了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临沂新希特大药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费县蓝色港湾连锁店、平邑县君寿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城店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及《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被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立即进行整改,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