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接受宴请、午间饮酒……市纪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8日 阅读 238
鲁南网6月18日讯(记者 王逸群)18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环保局兰山分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郝永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中午,郝永刚接受枣庄市联合铝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姜某邀请,与柳青街道从事废旧塑料回收生意的张某某和经营一次性餐具清洗公司的李某某在某饭店一起就餐,郝永刚饮用白酒,并于饭后受张某某邀请到一足疗店接受足疗服务。期间,张某某就经营的收购废旧塑料生意向郝永刚进行请托,并支付当天餐饮和足疗费用。2018年6月,市环保局给予郝永刚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其分管领导兰山环保分局副局长张宁诫勉谈话处理。
沂南县质监局稽查队工作人员范智鹏等3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上午,范智鹏违反规定临时决定与稽查队同事苏眉兴到山东双菱内燃机制造有限公司查看工业生产许可情况,该公司负责人孙某某邀请在公司食堂吃午餐,范智鹏同意并违规驾驶执法车辆鲁Q89108到县质监局接稽查队同事李兴梅到该公司食堂一同用餐。范智鹏等3人未支付就餐费用。2018年6月,沂南县纪委给予范智鹏党内警告处分,对李兴梅、苏眉兴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三人退赔接受宴请及公车私用费用;责令其分管领导沂南县质监局党组成员、稽查队长马兴伟作出深刻检查。
郯城县泉源乡副乡长郑玉国、人大主席张雷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郑玉国堂兄郑某到泉源乡看望郑玉国,并约定中午在乡驻地一饭店吃饭。郑玉国邀请泉源乡人大主席张雷一同用餐。期间,郑玉国、张雷饮用啤酒。2018年6月,郯城县纪委给予郑玉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雷诫勉谈话处理;责令泉源乡党委书记高朝霞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