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小区外也要交240元停车费?物业:停车场已备案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4日 阅读 324

“怎么我们停在小区外面,物业还要收停车费?”7月3日,家住临沂市区新华路与开阳路交会向东150米路北华润凯旋门小区的张女士打来热线反映,小区地下车库的车位不对外出租,没买车位的业主只能将车停在小区门外沿街的停车位上。然而最近物业却通知,即便是停在小区沿街上,也要交纳停车费。

  据张女士介绍,该小区是40年产权的商业住宅,即便是购买了车位,也没有产权,因此,她并没有购买车位,从去年7月份交房后,一直将车辆停在小区门外沿街的两排停车位上。虽然安全方面不比小区内,但起码还有地方停车。但从7月1日开始,小区物业却准备开始向停在沿街停车位的业主收取停车费。

  “一个月要240块钱停车费,虽说沿街这片区域也是属于小区占地范围的,但毕竟是小区外,收取这么高的停车费是不是不大合理?”张女士说。

  7月3日,记者联系到华润凯旋门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门外沿街商铺的停车区域是属于小区管理范围的,购房合同也注明了物业对停车场的管理权。

  “沿街商铺的停车区域我们已经建设了停车场,车辆停车是需要按照时间收费的,对于外来车辆,半小时内免费,超出半小时每小时1元,过夜是10元,也就是每个月300元的停车费。我们向业主收取的每月240元停车费,其实已经是给业主的折扣价。”该负责人称,对于新建的收费停车场,该物业已经向城管部门、物价部门备案,收费标准正在公示。

  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反映给兰山区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查询,该停车场在城管部门已经备案有手续,物价部门的手续还正在办理当中。至于该收费是否合理,该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并不是普通住宅,用地属于商业用地,停车场也是按照商业性停车场来设立的,实行的不是政府定价和指导价,而是市场调节价,需要按照合同来执行。

  沂蒙晚报记者 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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