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警事】震惊!核载6人的小型面包车内竟“塞”了16人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9日 阅读 389
每年都有超员搭载发生的车祸,血淋淋的教训历历在目,屡见不鲜,还是有些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总觉得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6月25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吴清华在双岭高架上巡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车身被压得很低,有超载的嫌疑,当即拦下车辆。因高架上不宜停留,吴队长引导面包车司机将车开到了北园路与临西五路交会处。
经过了解,这是一辆运送绿化施工人员的车辆。现场清点后,吴队长着实吃了一惊,核载人数为6人的面包车内竟然“塞”了16个人。随后,吴队长向面包车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介绍了超员的危害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对该辆面包车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同时还对该车的乘客进行依法转运,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超员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是由超员超载造成的。2015年1月24日,乾县一辆超载面包车撞上大树,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2016年9月27日,山西太古高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载有9人的小型五菱面包车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6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
2017年1月2日,文都线都龙至马关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轻型货车与一辆超员的小型面包车相撞,造成车面包车上4人死亡,5人受伤。
警察提示:
一、驾驶非营运车辆超员的处罚标准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员的处罚标准
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20%以内的一次记6分;
2、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的一次记12分;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三、驾驶其他营运客车超员的处罚标准
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6分;
2、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四、驾驶校车超员的处罚标准
1、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6分;
2、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