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彭宇案”成了“不扶者”的“挡箭牌”|新京报快评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7日 阅读 471

近年来,路人对遇险者作壁上观的新闻不断在各地反复上演。“扶不扶”仿佛成了一个困扰人们多年的难题,提供救助怕被对方反咬一口,不提供救助又将面临良心上的谴责。而每次讨论这一话题,“彭宇案”就会被再次提起。

最近,最高法发文再谈“彭宇案”,呈现了一个与公众认识不同的“真相”。在最高法的“案件还原”中,从法院搜集的证据来看,一审法院认定彭宇与老太太相撞并无不妥;而且,时隔多年后,彭宇自己也承认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冲撞。

事实上,在我看来,这只是一桩发生在彭宇与老太太之间的简单民事诉讼。此案该反思的,本不该是要不要扶老人这样一个简单问题,而是一系列法律问题,比如,为何一审的时候,警方将能够证明彭宇撞人的关键证词给丢失了;比如,为何一审法官进行了过多“常理性分析”,而不是依靠法理、证据说话;再比如,为什么二审法院当时面对这样一起引起舆论轩然大波的案件,居然让双方签了保密协议……

可以说,正是由于本案在关键证据、法官舆情处理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失误,才令一桩简单的民事案件,上升为一桩事关道德滑坡、司法不公的舆论大事件。

彭宇案最不必讨论的就是遇到有人在马路上摔倒到底该不该扶。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见到需要帮助的老人、小孩,难道不该过去搀扶一把?

10年来,“彭宇案”成了“不扶者”的“挡箭牌”|新京报快评

天津版彭宇案:王秀芝(原告)一家人被公众和媒体团团围住。 图/视觉中国

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我们却还一遍遍在舆论场中煞有其事地争论,有时看到关于老人跌倒的新闻,第一反应甚至就是“碰瓷”、“老人变坏”。这简直就是在给自己的冷酷无情、不负责任找理由。

事实上,最高法在澄清“彭宇案”时也指出,“严格意义上,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并未发生过一起仅因扶人而让扶人者担责的判例。”而且,现在电子监控设施、车载记录仪这么多,遇到讹人事件,寻找证据、证人并不难。如此看来,那些动辄把“彭宇案”拿出来为自己的冷漠辩护的人,到底在怕什么?

为一个从未实现的“假想事件”而恐惧,捆绑了自己的责任与道义,加入挞伐疑似碰瓷者的网上狂欢,这种焦虑而幽暗的心理值得探究。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彭宇案”无意中成了一些不愿负责任、冷漠无情者的“挡箭牌”。遇到倒地的行人,马上想到万一被讹诈了怎么办?万一被告到法院打官司怎么办?

既然如此,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样的分析,看似充满理性,实则抹杀了做人的正义感。

说到底,“扶不扶”是一个关涉良心的道德问题,也是一个社会公德问题。不排除有人倒地讹人,但这毕竟是小概率事件,一些人之所以一遇到倒地的行人就把彭宇案给抬出来,根本而言,还是缺乏一种恻隐之心。

扶起倒地者可能会被讹诈,但更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挽救一个即将陷入痛苦深渊的家庭,扶起一个社会的道德人心。问题是,这样的“觉悟”与仁心早已在一些人的眼中褪色,让位于斤斤计较自己的得失。

要我说,彭宇案过去这么多年了,千万别动不动就把责任都泼到彭宇案身上。这样一桩简单的民事案件,载不动如此沉重的道德指责、道义挟持。到底扶不扶,在于自己的内心是怎样想的,而不在于小小一桩“彭宇案”。

自信平生无愧事,死后方敢对青天。有多少人,经得起自己内心这一声诘问?

文/陈小二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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