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一男子酒后伤人致死 民警搜山围捕嫌疑人终自首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7日 阅读 303

费县探沂镇的赵某嗜酒成瘾,因酒后与好朋友刘某某争上座发生冲突,大打出手,酒劲上头的赵某某持尖刀将刘某某捅伤致死后逃跑。6月12日,费县公安局民警快速反应,攻坚克难,成功侦破这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犯罪嫌疑人赵某迫于费县警方的强大压力投案自首。

47岁的赵某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却一直不愿出苦力赚钱,后赵某又染上酒瘾,生活消极,好在亲戚介绍娶了妻生了子,不幸的是几年前妻子病逝,赵某更加嗜酒成瘾,孩子也由妻妹领去抚养。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赵某有事没事就拉拢狐朋狗友到自己家中吃喝玩乐。6月6日晚,赵某又叫上刘某某等几个朋友到自己家中喝酒,酒过三巡后,他们几人开始论资排辈起来,几人酒劲上头、言辞激烈,事态愈演愈烈。期间,赵某与刘某某争执不下,进而大打出手,刘某某拿起板凳砸在赵某身上,朋友见状,都吓得跑走了,一时气愤的赵某竟然拿起自己家中的尖刀捅向赵某的胸部,胸部出血的刘某某就躺在了赵某家中的地上。看此情景的赵某扔下刀后慌乱逃走。

6月7日8时许,刘某某的家人看到刘某某一夜未归,便出门寻找,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刘某某躺在赵某家中,早已死亡,他们便立即报了警。接报后,费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案发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等工作。经过细致工作,民警锁定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成功获取其逃匿范围。随即,费县公安局组织刑警、特巡警大队及派出所民警对赵某逃匿的山林范围进行了布控搜山围捕,并利用警犬进行搜索查看。最终,没有食物又担惊受怕的赵某迫于压力,于6月12日下午到费县公安局刘庄派出所投案自首。

看到手上冰冷的手铐,赵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不已。6月13日,赵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费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 达庆珺 通讯员 王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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