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警方行政拘留一名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的网民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阅读 396

6月9日,兰山公安分局依法查处并行政拘留一名网上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的网民。网民汉某(男,43岁,兰山区人)在微信群散布“国家安全局紧急下发通知,近期有暴恐份子深入内地,对各大城市黄金店铺实施抢劫,蒙面持枪、持械、持炸药包等进入人群密集区进行恐怖活动”等违法言论,引发网民恐慌,造成不良影响。

经公安机关查明,汉某因从事金店行业,其发布该虚假信息为提醒员工注意安全防范,无其他目的;警方依法对其处以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兰山警方行政拘留一名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的网民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条规定: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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