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让阳光少年走上歪路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5日 阅读 336

校园欺凌让阳光少年走上歪路
检察官帮他重返校园 


    17岁的小山(化名)有着帅气的外表和体面的家庭,就读于临沂市最好的高中,待高考后升入大学,他将会拥有最让人憧憬的未来。可是这一切,却被一起突如其来的事件打破了,2015年3月2日,小山因涉嫌抢夺罪被公安人员带走。听到这一消息,亲朋好友们一脸骇然。

校园欺凌留下阴影,没钱花就抢劫

    原来,早在上初中的时候,小山曾因为一次言语冲突与一位同班同学产生矛盾,对方竟然找来校外的“混混”对小山进行恐吓。这事让一向敦实的小山受到极大的刺激,在心理上留下一道难以抹去的阴影。由于父母和老师没有及时发现和进行正确的安抚引导,受过欺凌的小山一改往日的阳光、正直,转而以羡慕的眼光看着那些受校外人员“庇护”的边缘学生。

    后来小山就时不时与这些问题孩子一起吃饭、玩耍,寻求“港湾”。直到2015年春节后的一天,小山和校外的朋友们一起打牌、吃饭,大家的钱都花光了。在所谓“哥们儿”的怂恿下,小山大着胆子跟随他们一起窜到临沂市兰山区的“老齐小卖店”,堂而皇之的从店主老齐的身边抢走了2300元现金和价值4500元的香烟,任70多岁的老齐在身后大声呼喊并摔倒在地。

    案发后,小山很快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并告诉了家人。小山在家人的带领下到司法机关自首。而此时做小本生意的老齐却在惊吓中住进了医院。

曾被评为优秀少先队员


    归案后,小山如实供认了自己因为打牌、吃饭花光了钱,而与同伴一起铤而走险抢走财物的事实。很快,该案就移送到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审查起诉。虽然案情很清楚,证据也很充分,但是考虑到小山高二学生的身份以及偶然性犯罪的特点,检察官们并没有一诉了事,而是抱着审慎的态度,从教育挽救的角度探求更好的处理方式。

    接到案件后,检察官先后走访了小山所在的学校、家庭和街坊邻居。通过大量的社会调查了解到小山在校期间成绩中游,与老师、同学们相处融洽,表现尚可。而小山的妈妈哭着对我们说,孩子在小学和初中上学时成绩非常优异,还曾被评为校优秀少先队员。但因为那次欺凌事件的发生,导致他的性格和人生观发生较大改变,学习成绩也大幅度下降,最终涉嫌犯罪。


赔礼道歉,求得原谅

    考虑到小山也曾经是校园欺凌的受害者,走上犯罪道路有一定的原因。经过对案情和社会调查的综合分析,检察官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措施,全方位教育、挽救未成年人小山。

    因为老齐受惊吓住进医院,老齐家的儿女们说什么也不肯原谅涉罪的小山。而得不到被害人的谅解,检察机关对小山的挽救措施就无法实行。这可怎么办呢?检察官多次到齐家做思想工作,让老齐家人全面了解小山的情况,并对小山的行为性质有个客观的认识。同时还引导小山家人,带着小山主动向齐家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在检察官的多方努力和小山的真诚道歉下,齐家人终于谅解这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由于小山认罪态度诚恳,有悔罪表现,其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在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后,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山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及时进行检察宣告。在宣告中,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对小山耐心进行了训诫教育,帮助其深刻认识自身错误,改过自新。

在检察官帮助下重返校园

     本以为这起案件就此圆满,然而在宣告后的第二天,小山和家人又找到检察院寻求帮助。原来,小山就读的学校以小山有了“劣迹”,不愿接受再次入校。根据这起案件的现实情况,检察官们经研究后作出决定:“对小山,必须一帮到底!”

    为了帮助小山及时返校,检察官们先后与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调,校方最终接纳小山重归校园,并保证对小山的涉罪信息进行保密。在长达一年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官多次对小山进行矫治和教育,积极关注思想动态,并安排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和小山谈心并进行心理疏导,使他走出被欺凌的阴影,逐渐改变扭曲的思想观念,重塑健康人格。

  随着心结的打开,自信、阳光的笑容再次在小山的脸上展现,他向检察官保证:“将来一定要做一个有用的人!”2016年9月,小山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一所自己向往的大学。而此时,小山的考验期也如期届满,兰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山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终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小山的人生也重新回到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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